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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系实训室安全管理制度
2021-03-05 13:37:51
一:实训室是教学、科研工作重要场所,对于安全工作应给予高度重视。必须严格执行学院的安全条例和主要设备的操作规程,切实抓好安全工作。
二:各实训室负责人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注意防火、防雷电、防盗、防潮、防霉、防蛀、防碎裂等,对各类仪器设备要经常维护,及时保养,确保始终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三:各实训室负责人应定期对学生根据学院学生管理条例以及实训室管理系条例进行安全教育,确保人身及设备的安全,保持室内安静和清洁。
四:实训室中使用电器设备必须遵守学院有关规定。实训室内使用的空调、电视等的电源线,必须经常检查有否损坏,移动电器设备,必须切断电源。电路或用电设备出现故障时,必须先切断电源,方可进行检查。实训室禁止使用电炉;
五:实训室内严禁吸烟,严禁携带危险物品(易爆、易燃、剧毒、强腐蚀)进入实训室;
六:实训室应配有各类灭火器,按保卫部门要求定期检查,实训室管理人员应熟悉常用灭火器材的使用。消防器材按规定放置,不得挪用。要定期检查,及时更换失效的器材,保证正常的工作状态;
七:实训室钥匙应妥善保管,对持有者要进行登记,不得私配和转借,人员调出时必须交回。实训室管理员不得将钥匙借给学生;
八:一旦发生火灾,要及时组织人员扑救,并及时报警。遇到案情事故,要注意保持现场,并迅速报警。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明事故原因;
九:实训室管理人员离开实训室以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管好水、电,锁门,时刻加强四防(防火、防盗、防水、防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