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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发展对象答辩的通知
2009-06-08 00:00:00

 

各位拟发展对象:

      答辩为党组织对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理论水平、党性修养等方面进行有效地考察、培养、监督提供了一个新的机制。现对096月拟发展对象培训答辩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096月拟发展对象的答辩环节由党政办负责实施

党政办在院党委的领导下,组织党委委员、各党支部负责人、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答辩小组。欢迎群众自愿旁听答辩会。

二、答辩程序

1、答辩人介绍本人基本情况(包括:学习及任职情况,工作实绩)及成长过程(递交申请时间、推优情况、党课培训情况);

2、答辩人阐述入党动机、个人努力情况、学习和工作中践行党章,发挥模范作用情况,自己存在的不足和努力的方向;

3、答辩小组提问,答辩人当场回答;(答辩小组成员当场打分)

4、答辩小组综合形成是否通过答辩的评价意见。

三、考核评价标准

1、本人阐述40分,要求动机正确;真实可信;对己评价实事求是,找准自身不足,明确努力方向。

2、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题40分。

3、结合本人情况的实际题20分,要求观点正确;能结合自身思想实际;方法切实可行。

四、答辩时间及地点

2009年6月9日下午3点,系会议室。请相关同学准时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