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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清明节”放假工作安排的通知
2015-04-03 13:19:26
 根据国务院《有关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及学院教学计划等实际情况,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现将清明节放假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4月4日(周六)—4月6日(周一),共计三天。4月7日正常上班。

二、放假注意事项:
        务必加强节假日前后的考勤管理,严禁提前离校或逾期不归。出行要注意交通安全,不乘坐黑车,提高反欺诈意识,不随意寻访网友,不聚餐酗酒,严禁组织集体出游活动。